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關于啟用國家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系統的通知
農牧便函〔2019〕1060號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79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組織做好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等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為做好非洲豬瘟疫情防控工作,加強生豬運輸車輛監管,我部組織開發了國家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系統, 擬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上線運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備案程序及要求
生豬運輸車輛所有人或承運人可到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或通過微信小程序“牧運通”完成車輛信息填報;填報信息后,生豬運輸車輛應接受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現場審核,并按照農業農村部第79號公告規定提供現場審核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現場審核原則上應在車輛所有人或承運人所在地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辦理;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應查驗車輛所有人或承運人提交的有關材料,核實有關信息,留存復印件,對于符合條件的車輛,通過中國獸醫網云平臺入口登錄車輛備案系統予以審核通過。
生豬運輸車輛備案信息有效期一年,車輛所有人或承運人應當在車輛備案信息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內提交備案申請,上傳車輛及防疫設備照片,不需再進行現場審核;各地應在2020年6月底完成已上報車輛備案信息的錄入、完善及核對工作。
二、備案系統使用及對接
各地應按照農業農村部第79號公告及本通知要求,規范開展生豬運輸車輛備案工作,向生豬運輸車輛所有人及承運人做好宣傳說明。經建成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系統的省份要按照國家備案系統的接口技術標準,完善系統功能,及時完成與國家備案系統的對接工作,實現全國生豬運輸車輛備案信息實時共享;尚未建成車輛備案系統的省份,自2019年 12月1日起,可通過中國獸醫網云平臺入口登錄國家備案系統,登錄賬號由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下發。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應加強國家備案系統的運維管理,保障生豬運輸車輛備案工作正常開展。
各地應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本省車輛備案系統與動物檢疫電子出證平臺對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確定專人負責信息上報和核實,并于2019年11月底前將省級聯系人姓名、所在單位及聯系方式上報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對信息上報或系統對接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以及有關意見和建議,可與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聯系。